【聯合報/郭強生】 2007.02.16 02:31 am

周日的中午,點一杯香檳配橙汁的Mimosa,並不算真的飲酒,但是我卻希望他們知道,這是雞尾酒而非果汁……

那幾年父親母親總在夏季來紐約。我們三人在一塊兒除了吃飯,偶爾去看一場百老匯演出,沒有其他多餘的活動。我已經是博士生了,但在他們眼中我就是一個還在學的孩子。我卻相信我的世界變了,他們並不會懂。

除了看書,我每天最常做的就是一個人看電視,我看的節目對他們來說猶如鴨子聽雷,他們忍耐著,就等晚上八點一到,那寶貴的兩小時華語節目。他們早早把飯吃了,轉到固定的頻道,邊等邊聊天,話都多了。我看在眼裡,卻並不想配合他們的作息,那兩個小時裡我上街亂逛,晚飯自理。分開來用餐,在那時不知為何,我覺得有堅持的理由,彷彿那樣才能表現我有自己的生活。

但是周末的早午餐(brunch)成了例外。不知他們是否入境隨了俗,也喜歡上這紐約習慣,總之每周六、日中午他們便不吃中餐,而隨我去附近的一家義大利館。母親喜歡那兒的南瓜湯,父親喜歡南歐做法的長條麵包,說是會讓他憶起年輕時留學西班牙的時候。後來女侍都熟悉他們點的菜色,畢竟東方人一家三口按時出現在他們店裡,算是少有的。

我並不隱瞞自己常喝酒。周日的中午,點一杯香檳配橙汁的Mimosa,並不算真的飲酒,但是我卻希望他們知道,這是雞尾酒而非果汁。母親看我有這習慣後,有一天她說也讓她嘗嘗看。

我看著她端起高腳杯,彷彿那是一杯高粱還是二鍋頭,瞇起眼小小抿了一口,那樣子有些滑稽。她放下杯子,沒說什麼。我追問她好喝嗎,她搖搖頭。怎麼美國人一大早就喝酒?她反問。我說吃brunch配Mimosa就是他們的習慣。

父親說,那他來一杯啤酒吧。

我們繼續吃著燻鮭魚、沙拉、南瓜湯和貝果,但是我至今還記得,對母親來說,這又是一件她告訴自己要接受的事,臉上必會有的神情:垂下頭,想一想,像是在心裡做了個小筆記。

老實說,我根本沒理由在他們面前扮演美國文化代言的角色。美國文化中有許多偽善的習俗是我一直搞不懂的。就拿周日喝酒這件事來說,政府規定各零售商周日是不准賣酒的,因為那是教堂日。但為何不規定周日乾脆是禁酒日呢?周六許多人早買好了酒,周日想喝酒可以上餐廳。更離譜的是,明明周日餐廳照常供酒,卻仍裝模作樣加一條但書:要等中午十二點過後。

當時的我在他們面前,卻總要表現得像是這一切都理所當然。Mimosa究竟好不好喝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要強調自己在改變。但是我們之間的牽引一直不容我的掙逃,母親默默地跟著我學習這些沒太大道理的新習慣,一直要到有一天,自己都覺得brunch文化這整件事之造作,我才體會到父母在面對子女叛逆時,願意忍下任何事。我告訴自己,我這輩子沒法養小孩,因為在孩子面前無我,我做不到。

母親過世後第四年,我回到紐約才又走進了那間餐館。

之前一直覺得兇巴巴的女侍,染了個紫紅的頭髮,見到我大喜過望,好像我跟她有多熟似的。我禁不住狐疑追問:妳還記得我?/Of course!你和你父母以前常來啊!

那一剎那我愣住了,半天才回她一個微笑。我的身旁坐著我的父母,在她眼中是一個如此牢不可破的印象!想起那段不會再回來的時光,宛如一杯烈酒下肚,令我當場想哭也想笑,在那女侍不復記得我們吃過哪些菜的多年之後。

【2007/02/16 聯合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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