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06年 7月20日電)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,94年女性勞工平均薪資為男性的 78.2%,為改善女性低所得現象,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,目前正研究兩性分擔家庭義務、加強政府托育及照護責任等政策,希望能排除女性就業障礙,提高女性薪資。
經建會表示,與許多國家相比,台灣女性相對接受較多教育,應可獲得更多高階職位工作,但實際上當面臨家庭與工作抉擇時,僅有少數能爬到職場金字塔頂端,且男女薪資也存在落差。

台灣「兩性工作平等法」實施超過 4年,其中規定:「僱主對受僱者薪資給付,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;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,應給付同等薪資」。

但根據行政院主計處調查,94年我國女性勞工平均薪資為男性78.2%,雖與10年前70.0%比較,性別薪資差異確正逐漸縮小,但較歐盟85%及美國81%仍低。

為使女性同時能兼顧家庭與工作,經建會表示,政府將致力排除女性就業障礙,在這次台灣經濟永續成長會議中,也提出多項相關對策,例如研擬如何促進兩性分擔家庭義務、加強政府與社會的托育及照護責任、協助提升女性就業、落實「兩性工作平等法」規定、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。

這些政策若能確實執行,經建會認為將可改變女性低所得現象,且一旦女性提高職場貢獻度,也可能較願意養育子女,也有助可降低台灣朝人口高齡化及人口成長減緩對經濟成長衝擊,將持續研究。9507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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